蓝鲸新闻9月6日讯,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南平监管分局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对福建南平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罚。
根据处罚决定书,福建南平农商银行因通过借新还旧违规上调贷款五级分类,掩盖资产质量;大额流动资金贷款“三查”不到位,导致信贷资金未按照贷款约定用途使用;通过以物抵债方式掩盖不良贷款;异地普惠金融卡业务管理不到位,形成重大风险;个人贷款管理不到位,被处以250万元罚款。
同时,对相关责任人也进行了处罚。黄章基(时任南平农商银行董事长)和杨清波(时任南平农商银行行长)均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余利平(时任南平农商银行网络金融部负责人)被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黄骏飞(时任南平农商银行风险合规部门总经理)和郑定斌(时任南平农商银行营业部客户经理)均被给予警告。
此次处罚体现了监管部门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零容忍态度,也提醒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内部管理,防范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