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9月26日讯,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无锡监管分局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陈海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副行长,进行了处罚。
根据决定书内容,陈海华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项目贷款管理不尽职、流动资金贷款“三查”不到位、交叉金融业务底层资产穿透管理存在缺陷、票据业务管理不审慎负有责任。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无锡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八条,《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第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五条,《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第十三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对陈海华作出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该处罚决定于2024年9月14日作出,体现了监管部门对银行业违规行为的严肃处理态度。通过加强监管,有助于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