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9月27日讯 日前,金融监管总局荆门监管分局发布数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剑指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荆门中心支公司(下称“国元农险荆门中心支公司”)。
根据决定书,国元农险荆门中心支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一是编制虚假资料套取费用,二是编制虚假资料虚假理赔。
具体而言,国元农险荆门中心支公司通过编制虚假资料的方式,套取了本不应获得的费用,并且还利用虚假资料进行了虚假理赔。这些行为不仅违反了保险行业的诚信原则,也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金融监管总局荆门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对国元农险荆门中心支公作出了罚款26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这一决定旨在维护保险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此次处罚决定的作出,再次提醒了保险机构要依法合规经营,不得从事违法违规行为。同时,也彰显了监管部门对保险市场乱象的零容忍态度,为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与此同时,监管部门还对国元农险沙洋支公司原经理张俊进行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根据处罚决定书,张俊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是对国元农险荆门中心支公司编制虚假资料虚假理赔事项负有责任。对国元农险屈家岭支公司经理韩星进行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根据处罚决定书,韩星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是对国元农险编制虚假资料套取费用事项负有责任。
这一处罚决定体现了监管部门对保险行业违法违规行为的零容忍态度,也提醒相关从业人员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合规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