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9月27日讯 近日,金融监管总局荆门监管分局披露数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荆门中心支公司(下称“太平财险荆门中心支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罚。
根据处罚决定书,太平财险荆门中心支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一、编制虚假资料;二、违规跨区域经营保险业务。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金融监管总局荆门监管分局对太平财险荆门中心支公司做出了警告并处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这一决定旨在维护保险市场的正常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对严泽新(时任太平财险京山支公司实际负责人)做出了警告并处以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根据处罚决定书,严泽新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是对太平财险荆门中心支公司编制虚假资料事项负有责任。
对刘晓伟(时任太平财险沙洋支公司经理)做出了警告并处以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根据处罚决定书,刘晓伟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是对太平财险荆门中心支公司编制虚假资料事项负有责任。
此次处罚再次提醒各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加强内部管理,确保经营活动的合规性。同时,监管部门也将继续加大对保险市场的监管力度,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予以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