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9月27日讯,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运城监管分局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运金管罚决字〔2024〕23号),对闻喜县晋融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闻喜晋融村镇银行”)及其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根据处罚决定书,闻喜晋融村镇银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个人贷款供企业使用。这一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运城监管分局对闻喜晋融村镇银行作出责令改正并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这一处罚决定旨在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合规经营,维护金融市场秩序。
此次处罚决定的作出日期为2024年9月20日,体现了监管部门对银行业违法违规行为的零容忍态度。通过加强监管,有助于提升银行业整体风险防控能力,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