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11月1日讯,10月2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吕梁监管分局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剑指交口县融都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
处罚决定书显示,金融监管总局吕梁分局对交口融都村镇银行予以责令改正,罚款100万元。同时,对邵荣军、王秀生、王登梁、张耀心给予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