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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银行被罚30万元,涉未按规定报送报表
金融机构处罚
2024.11.26 19:52
蓝鲸新闻11月26日讯,11月1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烟台监管分局发布了烟金罚决字〔2024〕3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剑指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该处罚决定书显示,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未按照规定报送报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烟台监管分局对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出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此次处罚体现了监管部门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合规经营的严格要求,督促其切实履行法定义务,提高风险管理水平,维护金融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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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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