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1月9日讯,近日,通化金融监管分局连开4张罚单,剑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分行及其相关责任人。罚单显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分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贷后管理不力,导致贷款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
具体来看,王仲宏,时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分行公司金融部主任,因贷后管理不力导致贷款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被予以警告。时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辉南支行副行长,同样因贷后管理不力导致贷款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被予以警告。段作林,时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分行业务发展部主任,也因相同原因被予以警告。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通化金融监管分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分行罚款30万元,对相关责任人王仲宏、时最、段作林分别予以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