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1月9日讯,近日,通化金融监管分局发布了三张罚单,直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辉南支行及其相关责任人。据罚单显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辉南支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这一违规行为违反了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审慎经营规则。
具体来看,于新永,时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辉南支行副行长,因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被处以警告处罚;王仲宏,时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辉南支行业务发展部主任,同样因该问题被处以警告处罚。通化金融监管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辉南支行罚款25万元,并对相关责任人于新永、王仲宏分别处以警告。这一系列处罚体现了监管部门对银行业违法违规行为的严肃查处和对金融秩序的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