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1月9日讯,近日,陕西金融监管局发布了3张罚单,剑指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为非成员单位办理委托贷款、贷后检查不审慎导致信贷资金被挪用、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
马骏,时任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产业金融部经理,对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负有责任;胡晓蔚,时任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产业金融部副经理,对贷后检查不审慎导致信贷资金被挪作他用、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负有责任。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陕西金融监管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罚款98万元;对马骏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对胡晓蔚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此次处罚再次提醒金融机构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加强内部管理,确保业务合规开展,防范金融风险。同时,也提醒相关责任人要履行好职责,确保业务操作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