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3月14日讯,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发布了3张罚单,剑指宁波余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宁波余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监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信贷管理不审慎、信贷资产风险分类不合规等。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对宁波余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190万元。柳幸昌,时任宁波余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行长,对公司信贷管理不审慎事项负有责任,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警告。徐龙江,时任宁波余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行长,对公司信贷管理不审慎事项负有责任,也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