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5月17日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发布了多张罚单,剑指长城人寿保险等多家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给予投保人合同外利益。 赵阳作为时任长城人寿银行保险部总经理助理,对公司给予投保人合同外利益事项负有责任。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对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罚款5万元;对赵阳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此外,中华联合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也因未如实向监管部门报告关联交易、未如实记录关联交易金额、关联交易内部管理不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被警告并罚款41万元。 唐文镭作为时任中华联合人寿资产管理部临时负责人,对公司未如实向监管部门报告关联交易事项负有责任;钱溪作为时任中华联合人寿法律合规部负责人,对公司未如实记录关联交易金额事项负有责任;白湉作为时任中华联合人寿会计部负责人,对公司关联交易内部管理不到位事项负有责任。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对唐文镭、钱溪、白湉分别警告并处罚款4万元、2万元和2万元。
金联安保险经纪(北京)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托管注册资本、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等违法违规行为被警告、罚款11万元。 冯晓华作为时任金联安保险经纪(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对公司未按规定托管注册资本、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事项负有责任。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对金联安保险经纪(北京)有限公司罚款11万元;对冯晓华警告并处罚款1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