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方正: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蓝鲸新闻4月27日电,宁波方正(300998.SZ)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年6月28日,宁波方正子公司福建佳鑫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以支付设备采购款的名义对外转出资金6,435万元,最终用于支付宁波方正实际控制人方永杰的关联方收购福建骏鹏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的部分股权款。2023年10月23日,所涉占用资金已全部归还。2024年4月18日,方永杰归还所涉占用资金利息74.24万元。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占宁波方正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1.13%。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宁波证监会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对实际控制人方永杰给予警告,并处以180万元罚款;对时任副总经理成迪龙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宋剑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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