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达华:收到福建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蓝鲸新闻4月24日电,ST达华(002512.SZ)公告称,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于4月24日收到福建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公司存在未按规定披露重大合同、年报存在重大遗漏及虚假记载等违法行为,其中2023年年报累计虚增利润约0.86亿元。福建证监局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陈融圣、董事张高利、王景雨、曾忠诚及独立董事黄启清分别处以350万元、280万元、250万元、220万元及80万元罚款。公司表示,该处罚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已于3月3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简称变更为“ST达华”。公司已完成相关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将在满足条件后申请撤销风险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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