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证监局: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监管谈话行政监管措施
蓝鲸新闻4月30日电,北京证监局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监管谈话行政监管措施。经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证券发行保荐个别项目中,对发行人的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部分主要客户和供应商、个别重要子公司等事项的尽职调查不充分,未审慎核查发行人申请文件和证券发行募集文件中有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字人员出具专业意见的内容。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7号)第六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按我局指定日期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我局(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6号金阳大厦)接受监管谈话。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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